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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海城市建立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

发布日期:2014-12-15

7月16日,学院党总支书记孟祥龙、副院长周静带领20余名师生到鞍山海城市参加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暨社会实践调研活动。

签约仪式由王石镇镇长何政醇主持,孟祥龙书记、海城市鸿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景余代表双方就研究生派遣方式、研究生实习考核管理办法、实习基地共建等内容签署合作协议。

海城市农业顾问、我校植物保护学院常廼滔副研究员,副院长周静教授分别发言,希望通过双方共建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模式。依托海城市的优质现代农业资源,充分利用学院的学科优势,在为学院研究生提供实践教学实习机会的同时促进海城市的现代农业发展。

辽宁电视台、鞍山电视台、海城电视台等媒体记者等参加挂牌仪式。仪式后,学院师生先后到海城市鸿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瑞亚蔬菜合作社和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开展了实地调研活动。

实行研究生二级管理以来,学院加强了对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为了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今年3月份,学院与辽宁省农委信息中心签署了“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制定了研究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实习生管理具体方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规定,安排13级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的张晨宇等12名专硕研究生到辽宁省农委信息中心顶岗实习三个月,7月14日,举办了研究生实习结业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