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开展业务合作。
至此,甲乙双方于 2022 年签订的《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与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ACCA、CMA、CFA、FRM、CICPA 培训项目合作协议》终止,乙方在本说明签订后开展的任何业务行为均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