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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3-05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现启动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本着“科学规划、合理购置、厉行节约、讲求效益”原则,坚决防止盲目采购和重复购置。

2.年度采购计划即为实际采购计划,需落实经费并按财务审批权限报经费主管部门和校领导签批同一经费不得拆分。

3.采购计划一年分两次集中申报,申报时间分别为3月和7月,本次启动3月份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

凡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使用学校各类经费实施仪器设备、实验及办公家具、图书等货物和服务采购的项目均需上报。

三、申报要求

1.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于3月31日前将落实经费后的采购计划送资产处126室,电子材料发zcccgb@syau.edu.cn

2.采购计划按经费不同分别填写,采购计划的制订应进行充分论证和市场调查,其中单价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需进行采购可行性论证,填报《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可行性论证(查重评议)报告》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应进行采购需求调查。

3.进口设备需经上级部门论证通过后方可采购,我校于2023年底开展了2024年度进口设备论证征集工作,对于已纳入论证的设备,本次如需采购,相关单位应填报采购计划,落实经费,并待上级部门论证结果通过后进行集中采购;未纳入进口论证的设备,不得编入本年度采购计划。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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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3-05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现启动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本着“科学规划、合理购置、厉行节约、讲求效益”原则,坚决防止盲目采购和重复购置。

2.年度采购计划即为实际采购计划,需落实经费并按财务审批权限报经费主管部门和校领导签批同一经费不得拆分。

3.采购计划一年分两次集中申报,申报时间分别为3月和7月,本次启动3月份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

凡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使用学校各类经费实施仪器设备、实验及办公家具、图书等货物和服务采购的项目均需上报。

三、申报要求

1.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于3月31日前将落实经费后的采购计划送资产处126室,电子材料发zcccgb@syau.edu.cn

2.采购计划按经费不同分别填写,采购计划的制订应进行充分论证和市场调查,其中单价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需进行采购可行性论证,填报《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可行性论证(查重评议)报告》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应进行采购需求调查。

3.进口设备需经上级部门论证通过后方可采购,我校于2023年底开展了2024年度进口设备论证征集工作,对于已纳入论证的设备,本次如需采购,相关单位应填报采购计划,落实经费,并待上级部门论证结果通过后进行集中采购;未纳入进口论证的设备,不得编入本年度采购计划。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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