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进入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险等级升高。为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学校针对秋冬季防火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秋冬季防火工作,认真做好部署,落实防火责任,将具体的防火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本单位秋冬季防火工作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秋冬季防火的特点,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学生管理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加深学生对违章用电危害的认
识,引导学生养成安全用电良好习惯;教学科研基地负责和管理部门应加强基地内部工人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杜绝违章用火用电和吸烟等行为;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
作人员应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认真自检自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从即日起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
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电气线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存放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重要物资、设备的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自查要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在整改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请各单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3年11月24日下班前报至公安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人:魏忠民,联系电话:13889280046。
四、重点做好山林防火,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我校东部有山林和蚕场,南部有试验田,西部有校植物园,北部有教学科研基地,山林防火是秋冬季防火工作的重点,必须要抓好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禁烧荒、烧烤等动火行为和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在山林内吸烟等易引发山林火灾的行为。
(二)在山林内从事野营、登山等活动的,应当遵守山林防火的规定,服从护林员的防火安全管理。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山林的,监护人应当履行有效的监护
责任。
五、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且有备选预案,保证应急预案能够在突发事故时第一时间有效实施。认真履行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确保信息畅通。
六、建立责任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消防法规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校各单位从即日起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秋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
公安保卫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