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扎实推进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学校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评选校园好人好故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学校各个工作岗位上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通过评选活动,加强对先进人物的宣传,用先进典型的崇高思想和模范事迹来教育师生、鼓舞士气、汇聚力量,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评选条件
(一)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遵纪守法,爱党爱国,模范遵守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任劳任怨、踏实工作,做出重要成绩,或在扶贫帮困、见义勇为、诚实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活感人,影响力大,被群众广泛认可。
(三)评选工作要重点推荐基层一线教职工。
三、评选及表彰方法
(一)各单位在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以二级党委的名义上报推荐表。推荐表中介绍先进事迹不超过1000字。
(二)学校将组织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评选。
(三)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先进事迹材料在整理汇总后编印成册,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此次评选活动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真正把群众认可的好人好事推选出来,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激励广大教职工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凝聚干事创业的热情,共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三)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要求,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要着重挖掘教职工中的好人好事,把推选活动变成教育人、鼓舞人、激励人的过程,确保评选出的好人好事可敬、可信、可学。
(四)及时完成上报工作。各单位于4月23日之前完成推荐材料的填报工作(详见附件《沈阳农业大学好人好故事评选活动推荐表》),纸质版一份报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gonghui@syau.edu.cn。
联系人:刘翠丰
联系电话:88487037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