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5]44号)的要求,现开始启动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审核把关,确保申请书的内容符合各项规定要求。为做好今年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注意如下事项:
1.按照全国规划办的要求,2016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上报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2.凡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含已申报结项但未取得结项证书者,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除外)不得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申请书》和《活页》必须采用2015年12月新修订的版本。申请书数据内容及已有相关成果必须准确真实。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项目类别”等项目和申报数据表首页的内容要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规定按要求填写。尤其要注意以下内容:
(1)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用中文汉字填写,不得填写数据代码,“学科分类”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中国文学、中国历史、管理学”等23个学科;申报数据表中的“学科分类”则需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填写的二级学科名称要与前面粗框内的二级学科代码相符,例如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伦理学”字样;对于二级学科代码名称为“其他学科字样”的(例如ZXJ),可根据研究选题酌情填写。“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所属一级单位,如“辽宁大学”,不加院系名称,不加盖公章。
(2)申报的研究选题应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部分相关学科尤其要注意筛查与党中央政治立场不适切的研究选题。
(3)对于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项目申请人,要注意申报数据表首页和后面推荐人意见一栏中要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情况;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4)申报数据表中的预期成果字数(尤其是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即“字数(千字)”应150千字以上,“申请经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布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填写。
4.活页要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上样表的格式填写,即“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紧接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填写,不能将活页另起一页填写。活页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一般为8个A4版面。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得列入参考文献。活页没有填写所申报课题名称的不能进行申报参评。
5.省社科规划办将按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组织权威专家学者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初筛。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6份,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剩余10份采用“1夹9”的方式,即将5份活页和4份申请书叠成一落,夹在1份申请书(原件)中缝装订处,活页在前,申请书在后。申请书和活页(包括“1夹1”和“1夹9”)叠放好后,请首先按一级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进行分类,然后在每一个一级学科内按照项目类别(具体顺序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存放。《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排列顺序保证与申请书排放顺序一致。
6.全国社科规划办于2014年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电子申报档案,申报材料须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报送《申请书》时,每份申请书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如“李明”,同名者加生日备注,各单位统一把申请书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报送单位命名,如“经济管理学院”;报送《活页》电子版时,每份活页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如“李明-活页”,汇总一个文件夹,以“报送单位-活页”命名,如“经济管理学院-活页”。电子版中的申请书文件夹中存放申请书,活页文件夹中存放活页,请仔细检查,避免出现文件与文件夹不匹配的情况。申请书和活页必须采用WORD2003版本存放。
7.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作所需用的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数据代码表、《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等有关资讯材料,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8.请于2016年1月31日上报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按要求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88487054@163.com。
9.为提升我省课题申报质量,省社科规划办今年将继续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青年项目实施预审把关,组织专家学者对青年项目提出论证修改的意见建议,供申报者参考借鉴。具体信息如下:
(1)坚持自愿原则,不做硬性要求,预审费用由省社科规划办承担。
(2)专家学者对申报项目提出的意见建议,仅供项目申报者个人参考,不作为能否申报国家项目的条件。
(3)申报者按照专家学者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其项目与其它类别项目一起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
(4)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对申报的青年项目资质进行审核。2016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活页(7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每份活页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报送单位-一级学科”命名,如“李明-经济管理学院-中国文学”。
10.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管艺飞 黎伟
(2)联系电话:88487054;13940349979;15998318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