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专职辅导员除外)均需参加本次考核。具体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政策
本次考核继续执行《沈阳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办法》(沈农大人字〔2008〕13号)及《教学(科研)岗位考核条件修订内容》。
三、业绩级别认定的说明
关于科研项目级别、科研获奖级别、各类教材的定义与标识、出版物级别认定标准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考核内容级别汇总表》。
四、材料填写与报送说明
(一)材料填写
1.专业课教师、科研岗位人员填写《2015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1-4(专业课教师、科研人员专用)》,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为便于审阅,请勿装订。
2.所有表格均用A4纸,须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也可打印。以上表格均不得改变原格式,单张表格若填写内容较多,超出一页,请正反面打印。
(二)证明材料
请提交考核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填表顺序排列),填写《2015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证明材料封面》,并按“图书馆审核部分”、“科技处审核部分”、教务处审核部分”、“人事处审核审核部分”部分”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部分不予认定。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主任对教师填报材料属实性审核后,于2016年1月12日(周二)前统一向学院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并分别排列:《2015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1-4、证明材料“图书馆审核部分”、“科技处审核部分”、“教务处审核部分”、“人事处审核部分”。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mali07304002@163.com。
五、考核结果确定
中、初级职称人员申报五等至七等岗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确定最终考核结果。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申报一等至四等岗位,学院负责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拟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学校审核,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附件:2015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相关材料.rar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