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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沈阳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挖掘和选树大学生先进典型,沈阳市委教科工委于每年十月开展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活动。现结合学校文件,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推荐工作制度化工作操作规程:
一、覆盖年级及名额配比:二年级(2人)、三年级(4人)。6人当中有1人可推荐为沈阳市优秀大学生标兵或沈阳市模范大学生。
二、操作时间:每年10月15日-10月24日
三、评选办法: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确定人选的方式。
四、申报条件:
沈阳市优秀大学生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报人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本班级30%之前;
5.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6.申报人学年内无任何通报及以上违纪处理;
7.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一定表率作用;
8.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沈阳市模范大学生附加条件
1.曾获校级以上奖学金,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沈阳市优秀大学生标兵附加条件
1.曾获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在各项全国性比赛和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或前八名,或有其他杰出事迹。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五、操作流程:每年10月15日所在周的班长、团支书例会布置申报,三天后上交→→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到申报后立刻研究并于两天内讨论出结果,同时进行公示,并指导事迹材料写作→→10月23日,公示人员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材料→→10月24日按照学生处要求提交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