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农大发[2021]39号-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三)考核小组(学科考核小组)
二、个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
2.业务条件
(1)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且为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硕士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即报考博士研究生;
(2)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最近五年内(截止至报考日)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新托福考试成绩 85 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 6.5 分及以上、新 GRE 考试成绩 260 分及以上或 PETS 五级合格及以上水平;
(3)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学位论文均在良好以上(≥85 分)或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能力;
(4)获得本人硕士生导师和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推荐,报考学科考核合格;
(二)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邮寄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邮寄材料审核)审查,各环节缺一不可。
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应严格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选择考试科目并牢记本人报名号。
网上报名以诚信为基础,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 5 年内不接受该考生报考。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时间:2024年3月9日12时前
2.地点: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室(研究生事务办公室)
3.内容:
(1)沈阳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内由考生所在院/系/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行政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外地考生可先寄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交验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时递交);或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学证明及预期取得学位证明;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学历学籍备案材料(纸质版);
已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考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在校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5)专家推荐信二份(其中一位须为拟报考导师);
(6)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政治审查表(在网上下载,加盖所在学院组织部门公章);
(8)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期前3个月内) ;
(9)《沈阳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10)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1)外国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个人经历及研究计划书(个人经历:学习及学术研究简要经历;研究计划书:3000字到5000字入学后的研究设想);
(13)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三、初选
(一)材料审核
1.审核:2024年3月9日10时前,对申请人递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要求拟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
2.公示:2024年3月9日10时-2024年3月9日12时,将通过材料审核拟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3.移交:2024年3月9日12时,将上述通过公示后的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及材料移交考核组。
(二)学科初选
1.初选:2024年3月9日14时,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征求所报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科考核组择优初选,确定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公示:2024年3月9日14时-10日12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考核
1.考核遴选:2024年3月10日14时,在经济管理学院232,由考核组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公开进行,并做好各项考核记录。
2.公示时间:2024年3月10日—3月12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综合能力面试:
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者介绍基本情况10分钟;综合面试2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等。考核组成员按百分制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取去掉平均分正负10%个体分后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100%,考核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3.考核成绩: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及创新培养潜力三个项目给出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4.上报名单:2024年3月13日前,考核组汇总本学科申请人考核成绩并按所报导师排序,结合当年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将学科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及考核记录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五、拟录取
1. 审查:2024年3月13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学科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的基础上,确定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
2. 公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示申请人主要申请材料,公示期三天。
3. 报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六、监督机制
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学院、学科层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24-88487154,邮箱liulina@syau.edu.cn。
七、其他
1.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其他事宜按照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3.本实施方案由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