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沈农大发[2020]66号)相关规定,我院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国内外招聘2021年下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计划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前身为1952年成立的沈阳农学院农业经济系。1994年经农业部批准成立经济贸易学院,2007年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原农业经济系是国内最早招收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的单位之一。1981、1984年相继在全国高校中首批获得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全国3家能够培养博士层次高级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单位之一。1992年设立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是学校唯一的经管类学院,设有农业与资源经济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会计系、金融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6个系,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学和旅游管理6个本科专业。学院设有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包括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农村财政金融、食物经济与管理四个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包括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四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硕士点(MAE)(包括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农业信息化)以及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点(MPAcc)。截至2020年底,学院有在校生2311人,其中本科生1541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4人,非全日制研究生304人,博士研究生62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94人,教授11人,副教授28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54人。教师中有1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被聘为辽宁省特聘教授、1人为国家二级教授、12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入选辽宁省高校优秀人才计划、2人为辽宁省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学院拥有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1个(现代农业发展战略),省级高校学术创新团队2个(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组织创新与现代农业发展创新团队),校级学术创新团队2个(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产业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批准认定的首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辽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基地。2021年,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农业现代化重点实验室”。
学院楼体建筑总面积10600平米,使用面积6300平米,经管学院使用面积是4500平米,学院实验教学中心1200平米。多媒体教室5个,共500平米;多媒体学术报告厅4个,共500平米。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120平米。
二、招聘条件
1.申请者应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敬业精神。
3.需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方面
脱产博士后实行基础年薪制和目标年薪制,第一年发放基础年薪为税前15万元人民币;第二年按目标年薪发放,目标年薪分为税前25万元、18万元、15万元三个档次。
(二)科研经费
学校为脱产博士后提供两年10万或5万的科研启动费。
(三)社会保险
学校为脱产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四)子女入托入学
提供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学校附属幼儿园为省五星级幼儿园,附属中小学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
(五)职称评审
博士后进站后按程序确定为中级职称,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参加学校职称评定。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定职称的依据。
(六)师资选留
博士后进站一年后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达到我校师资水平的人员可按程序转为师资博士后。
四、招收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经济管理学院216办公室潘老师处。
五、招收程序
1.申请人须提前联系合作导师,确定合作关系后,向所在流动站提交《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
2.流动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
3.学校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正式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填报进站申请,并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新宁
联系电话:024-88487248
电子邮箱:2018500050@syau.edu.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33号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后招聘计划.xlsx
附件2:博士后申请表.doc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