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前身为1952年成立的沈阳农学院农业经济系。1994年经农业部批准成立经济贸易学院,2007年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原农业经济系是国内最早招收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的单位之一。
1981、1984年相继在全国高校中首批获得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全国三家能够培养博士层次高级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单位之一。1999年设立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设有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包括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四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农业硕士学位点(农业管理)以及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点(MPAcc)。
学院拥有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1个(现代农业发展战略),省级高校学术创新团队2个(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组织创新与现代农业发展),校级学术创新团队2个(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产业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批准认定的辽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基地(首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和辽宁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批准认定的辽宁省生态文明研究基地。
调剂条件
1. 考生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
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管理类,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要求必须有全国数学统考成绩和英语(一)统考成绩,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3.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调剂程序
考生按照国家调剂公告规定,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沈阳农业大学”相关专业填写调剂信息,我校收到调剂信息并审核通过后,会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回复并确认。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会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注:
1.不经国家调剂系统调剂无效。
2.国家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与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有本质区别,不等同于调剂服务系统,详情以国家调剂公告为准。
3.本文后的预报名通道仅供我院统计信息使用,非国家调剂意向采集系统,考生在本文后链接中填写信息后,仍需在国家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中填写信息。
接受调剂专业
接收调剂专业:120300农林经济管理
拟接受调剂人数:5-10人
联系方式
有调剂意愿考生请加入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调剂咨询QQ群: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33号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4-88487248
邮箱 : 2018500050@sy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