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沈农大发[2014]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三)考核小组
二、个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且为应届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考取硕士,应届硕士毕业获得硕士学位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
(2)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最近五年内(截止至报考时间)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6成绩≥426分;IELTS 成绩≥6.0;TOEFL成绩≥80分;通过大学日语、俄语六级考试;
(3)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学位论文均在良好以上或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能力;
(4)获得本学科硕士生导师和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推荐。
(二)网上报名
2017年1月3日——2月26日,参加由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的网上报名。申请人应参照沈阳农业大学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3日
2.地点: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院214,联系电话:024-88487248 联系人:孙老师)
3.内容:
(1)《沈阳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3)外国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个人经历及研究计划书(个人经历:学习及学术研究简要经历;研究计划书:3000字到5000字入学后的研究设想);
(5)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三、初选
(一)材料审核
1.审核:2017年3月4日- 5日,经济管理学院报名资格审核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2.公示:2017年3月4日- 5日,将通过材料审核拟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3.移交:2017年3月6日,将上述通过公示后的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及材料移交所报学科考核组。
(二)学科初选
1.初选:2017年3月6日,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征求所报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科考核组择优初选,确定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公示:2017年3月6日,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3.通知:2017年3月7日,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网上通知上述经过公示的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参加考核。
四、考核
1.公布内容:2017年1月1日前,由招生考核组确定相应学科的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内容,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2.考核遴选:2017年3月8日,由考核组组织考核工作。
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1)专业知识笔试
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需到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专业知识考核和专业英语考核。
专业知识:考查申请人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运用能力(考试科目含经济学、农业经济学);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30%。
专业英语:主要考查申请人专业英语的翻译与写作能力。测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考核成绩的20%。
(2)综合能力面试
学院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者个人陈述10分钟(含个人简历与科研成果、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综合面试2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口语和综合潜力等。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并将去掉平均分正负10%个体分后的平均分作为最终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核遴选具体安排如下:
考核具体安排
专
业
知
识
笔
试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或内容
|
3月8日上午8.00- 9.00
| 学院211
| 专业英语
|
3月8日上午9.10-11.10
| 学院211
| 经济学
农业经济学
|
综
合
能
力
面
试
| 3月8日下午13:30开始
| 学院232
| (1)申请者个人陈述
(2)综合考核
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口语和综合潜力等
|
3.上报名单:2017年3月8日,考核小组汇总本学科申请人考核成绩并按所报导师排序,结合当年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将学科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及考核记录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五、拟录取
1.审查:2017年3月8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学科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的基础上,确定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
2.公示:2017年3月8日-12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示申请人主要申请材料。
3.报送:2017年3月13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六、监督机制
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博士生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24-88487153,邮箱:syndjgxy@126.com。
七、其他
1.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其他事宜按照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本实施方案由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