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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第二轮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18-06-01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第二轮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

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德智体全面衡量、分类考核、结构优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为4 月11 日到4 月30 日。

4 月11 日上午8:30 开始校医院体检(空腹),当日下午2 点-4 点在经济管理学院214 室进

行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应向学院主动说明。

4 月12 日上午在经济管理学院考场进行复试环节笔试(700 思想政治理论、740 专业课),下

午13:00 在经管学院进行复试环节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

程的考试在当天面试结束后进行。

三、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以及从教育部学信

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政治审查表;

6.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

7.报考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具

有资质的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8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外语四

级成绩单(≥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合格证书、报考导师同意函;

8.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四、复试组织与管理

五、复试时间、内容与综合面试程序

复试由笔试、综合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

(一)复试笔试时间、地点与流程安排

4 月12 日早8:15 之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到经济管理学院一楼大厅确认考场及座位号。

由学校组织的复试笔试科目740 专业课(试卷满分70 分)和700 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满分30 分)。

考试时间为8:30-12:00。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

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

为2 小时,满分均为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见表1 所示。

表1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考场

考场

总人数

考生专业分布情况考试科目

2018 年4 月12 日

8:30-12:00

经济管理学

院117 教室

28

会计(全日制)20 人

会计(非全日制)8 人

740 专业课

700 思想政治理论

2018 年4 月12 日

16:00-18:30

经济管理学

院117 教室

会计专业同等学力加试

《会计学基础》和

《管理学》

会计复试笔试:(1)专业课无指定参考教材,考试范围参见《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

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2)思想政治理论,无指定参考资料;(3)同等学

力加试科目无指定教材。

(二)综合面试时间、地点与流程安排

4 月12 日下午会计专硕同学在经济管理学院全天面试。

13:00 考核小组成员到学院232 室。考生13:00 前集中在经济管理学院211 教室候考,迟到

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3:20 综合面试开始。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分批次进入考场区。首先,在230 房间进行外语

(英语、其他语种)听说能力测试;其次,在228 房间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第三环节和第四

环节,在226 和224 房间进行专业知识第1 组、专业知识第2 组测试。

(三)综合面试内容与形式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

程度,尤其注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60 分以上(含60 分)为及格,计

入复试成绩。

1.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指定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

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2)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

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

入面试现场。

(3)面试考生多的学科(专业)需按照面试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

进入复试的考生,保证一个标准。可以分部分(例如外语部分、专业综合部分)分工进行。

(4)复试小组在面试前要召开会议,统一命题并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

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

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5)面试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

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在学院

保存至少一年。

2.面试评分标准

(1)外语听说能力(30 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1 段短文(150

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

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通过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测评考生的外语听

说能力。

表2 外语能力评分标准

外语水平评定成绩

1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24-30 分

2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18-23 分

3 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9-17 分

4 能听、说50%以下0-8 分

(2)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 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表3 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评分标准

序号掌握程度评定成绩

1 80—100% 41-50 分

2 60—80% 31-40 分

3 40—60% 21-30 分

4 20—40% 11-20 分

5 0—20% 0-10 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

A.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

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 分);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表达和礼仪等。(10 分)

(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学院集中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上网进行心理测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含740 专业课、700 思想政治理论)+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

七、总成绩与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

权重。

会计专业(专硕)总成绩计算公式:

会计专业(专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 位小数。

2.录取办法

根据研究生院确定的扩大后的复试比率确定二轮复试基本分数线。统一复试,根据考生成绩和

意愿进行录取,非全日制缺额生源可以从全日制考生中补选。即按照学校公布该专业复试分数线,

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先按照非全日制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全日制考生可申请向本校本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调剂。

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因计划名额有限而未被录取的,可申请到本校本类别(领域)非

全日制学习方式,但其前提是本校本类别(领域)非全日制有剩余计划,即本校本类别(领域)非

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学校自主划定的分数线进入复试,但经复试合格的考生数没有达到国家下

达的该专业非全日制计划数。学校根据提出申请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

绩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120 分(不含120 分)

者,视为不合格。

面试成绩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20 分(不含120 分)者,

视为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视为复试不合

格。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4.复试成绩的发布

学院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并由研招办予以公布。

八、复试信息查询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

九、调剂工作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第二轮复试结束后,若仍存在非全日制会计专硕未录满情形,后续非全日制

会计专硕调剂安排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十、破格复试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因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较多,不适用破格复试办法。

十一、导师招生限额原则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16 年6 月修订)》(沈农大研究〔2016〕7

号)第十九条规定,结合学校2017 年招生导师实际情况,通过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申报的导师

原则上每人最多可招收4 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

究生招生原则上不设限额。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将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巡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

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

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申诉电话: 024-88487057

举报电话: 88488577 13514203009 齐老师

电子邮箱:32748738@qq.com

经济管理学院

2018 年4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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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项目

沈阳农业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第二轮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18-06-01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第二轮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

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德智体全面衡量、分类考核、结构优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为4 月11 日到4 月30 日。

4 月11 日上午8:30 开始校医院体检(空腹),当日下午2 点-4 点在经济管理学院214 室进

行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应向学院主动说明。

4 月12 日上午在经济管理学院考场进行复试环节笔试(700 思想政治理论、740 专业课),下

午13:00 在经管学院进行复试环节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

程的考试在当天面试结束后进行。

三、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以及从教育部学信

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政治审查表;

6.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

7.报考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具

有资质的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8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外语四

级成绩单(≥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合格证书、报考导师同意函;

8.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四、复试组织与管理

五、复试时间、内容与综合面试程序

复试由笔试、综合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

(一)复试笔试时间、地点与流程安排

4 月12 日早8:15 之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到经济管理学院一楼大厅确认考场及座位号。

由学校组织的复试笔试科目740 专业课(试卷满分70 分)和700 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满分30 分)。

考试时间为8:30-12:00。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

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

为2 小时,满分均为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见表1 所示。

表1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考场

考场

总人数

考生专业分布情况考试科目

2018 年4 月12 日

8:30-12:00

经济管理学

院117 教室

28

会计(全日制)20 人

会计(非全日制)8 人

740 专业课

700 思想政治理论

2018 年4 月12 日

16:00-18:30

经济管理学

院117 教室

会计专业同等学力加试

《会计学基础》和

《管理学》

会计复试笔试:(1)专业课无指定参考教材,考试范围参见《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

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2)思想政治理论,无指定参考资料;(3)同等学

力加试科目无指定教材。

(二)综合面试时间、地点与流程安排

4 月12 日下午会计专硕同学在经济管理学院全天面试。

13:00 考核小组成员到学院232 室。考生13:00 前集中在经济管理学院211 教室候考,迟到

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3:20 综合面试开始。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分批次进入考场区。首先,在230 房间进行外语

(英语、其他语种)听说能力测试;其次,在228 房间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第三环节和第四

环节,在226 和224 房间进行专业知识第1 组、专业知识第2 组测试。

(三)综合面试内容与形式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

程度,尤其注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60 分以上(含60 分)为及格,计

入复试成绩。

1.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指定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

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2)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

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

入面试现场。

(3)面试考生多的学科(专业)需按照面试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

进入复试的考生,保证一个标准。可以分部分(例如外语部分、专业综合部分)分工进行。

(4)复试小组在面试前要召开会议,统一命题并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

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

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5)面试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

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在学院

保存至少一年。

2.面试评分标准

(1)外语听说能力(30 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1 段短文(150

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

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通过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测评考生的外语听

说能力。

表2 外语能力评分标准

外语水平评定成绩

1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24-30 分

2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18-23 分

3 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9-17 分

4 能听、说50%以下0-8 分

(2)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 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表3 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评分标准

序号掌握程度评定成绩

1 80—100% 41-50 分

2 60—80% 31-40 分

3 40—60% 21-30 分

4 20—40% 11-20 分

5 0—20% 0-10 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

A.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

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 分);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表达和礼仪等。(10 分)

(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学院集中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上网进行心理测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含740 专业课、700 思想政治理论)+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

七、总成绩与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

权重。

会计专业(专硕)总成绩计算公式:

会计专业(专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 位小数。

2.录取办法

根据研究生院确定的扩大后的复试比率确定二轮复试基本分数线。统一复试,根据考生成绩和

意愿进行录取,非全日制缺额生源可以从全日制考生中补选。即按照学校公布该专业复试分数线,

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先按照非全日制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全日制考生可申请向本校本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调剂。

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因计划名额有限而未被录取的,可申请到本校本类别(领域)非

全日制学习方式,但其前提是本校本类别(领域)非全日制有剩余计划,即本校本类别(领域)非

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学校自主划定的分数线进入复试,但经复试合格的考生数没有达到国家下

达的该专业非全日制计划数。学校根据提出申请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

绩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120 分(不含120 分)

者,视为不合格。

面试成绩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20 分(不含120 分)者,

视为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视为复试不合

格。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4.复试成绩的发布

学院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并由研招办予以公布。

八、复试信息查询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

九、调剂工作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第二轮复试结束后,若仍存在非全日制会计专硕未录满情形,后续非全日制

会计专硕调剂安排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十、破格复试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因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较多,不适用破格复试办法。

十一、导师招生限额原则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16 年6 月修订)》(沈农大研究〔2016〕7

号)第十九条规定,结合学校2017 年招生导师实际情况,通过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申报的导师

原则上每人最多可招收4 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

究生招生原则上不设限额。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将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巡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

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

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申诉电话: 024-88487057

举报电话: 88488577 13514203009 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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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2018 年4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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