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志新,男,1941年12月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九三学社社员。曾任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理事。
1970年8月毕业于沈阳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留校任教;1974年开始从事会计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96年晋升为教授。
在三十余年的会计学科教学工作中给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了《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管理会计学》《成本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学》《会计制度设计》《会计基本理论研究》和《财务管理分析》等课程;在校培养硕士研究生19名、博士研究生1名。
为沈阳、大连、鞍山、本溪、铁岭等11个地区举办的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班上讲授会计理论、会计制度和会计法规等课程72次,培训农村财会人员6千多人;主编出版《会计学原理》《工业企业会计学》《审计学基础》等会计教材9本;参编出版会计教材6本;编印会计教学参考资料4本;发表会计学术论文20余篇。
承担的《农村股份合作制财务与会计》科研课题获得中国农业会计学会学术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