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男,生于1921年11月,卒于2010年10月,汉族,江苏镇江人,硕士,教授,我国畜牧经济学研究的开创者,国家首批畜牧业经济学硕士、博士生导师。曾任全国畜牧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政协委员、辽宁省畜牧业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沈阳市农业经济学会理事长等职。
1948年毕业于中央大学获得农业经济学硕士学位;1950年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51年2月参加工作,就职于南京大学农业经济系任副教授;1953年任沈阳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副教授;1957年加入九三学社;1983年晋升为教授;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年2月退休。
主要讲授《畜牧经济学》等课程,培养畜牧业经济硕士、博士研究生20余名。
先后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著有《中国畜牧业经济学导论》,并为1988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撰写畜牧业经济学条目多条,为20世纪中国学术大典撰写20世纪中国畜牧业经济学研究条目,完成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发展畜牧业社会化服务,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学术观点,具有代表性的有:“中国传统畜牧业的核心经验,是降低畜牧业对粮食生产的依赖程度,提高畜牧业对粮食生产的支援作用”、“合理的农业生产应有三个车间,即由种植业、畜牧业和沼气池三者组成的物质循环,能量转移的生态系统”。